應交增值稅和已交增值稅差異原因
產生的原因是在增值稅系統中對多份增值稅發票進行價稅分離計算時,產生的四舍五入的差異。
這種情況一般應該這樣進行賬務處理:
如果是應交比實交多2分,實際是一種沖賬處理,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02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收入 0.002

如果應交比實交少2分,則:
借:營業外支出 0.0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0
這可以從方向來區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是在貸方,說明還沒有交.
應交稅費-已交增值稅是在借方的,說明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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