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應該如何處理?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簡稱海關完稅憑證.
應根據相關海關完稅憑證逐票填寫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隨同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
如果是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是貨物的成本,增值稅是以完稅價格的17%計繳海關征收.
企業可憑海關增值稅繳款書用于抵扣.
跟進口發票一起做帳,如下:
借:原材料 xxx
應交稅金-進口增值稅 XXX
借: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XXX

什么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呢?
答: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簡稱專用繳款書,出口貨物辦理退還增值稅的重要憑證.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是企業進口貨物,海關開據給企業的繳款憑證;
供貨企業銷售給出口企業和市縣外貿企業用于出口的貨物,在供貨方繳納該批貨物的增值稅時,除國家規定免稅和不退稅的貨物外,一律由供貨方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填開專用繳款書,經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后,由供貨方將專用繳款書第二聯(收據乙)交給出口企業或市縣外貿企業,在該批貨物出口后由出口企業據以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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