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有哪些區別?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增值稅普通發票基本聯次為兩聯,比專用發票少了抵扣聯。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使用一般計稅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進項稅額的合法有效抵扣憑證,可以通過發票認證、發票平臺查詢確認等方式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普通發票不得用于抵扣。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發生應稅行為時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稅控專用設備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現階段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二、只有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發生應稅行為時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稅控專用設備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使用專用發票。使用,包括領購、開具、繳銷、認證紙質專用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同時,根據文件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初次領票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般程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完畢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后,應按照一定的程序領用專用發票。其基本程序如下:(一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所需資料:《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二)供票資格核定。所需資料:稅務登記證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三證合一戶)、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發票專用章印模、《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三)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發行。憑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增值稅稅控系統安裝使用告知書》,持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發行事宜;(四)核發《發票領用簿》。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通過后,核發《發票領用簿》,《發票領用簿》上載有核定的發票種類、數量以及領票方式;(五)領用發票。憑稅務登記證件和經辦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變更的提供復印件)持《發票領用簿》和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向主管稅務機關領用專用發票。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發放所需報送資料有哪些?
(一)前臺辦理資料:
(1)稅務登記證件。
(2)經辦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變更的提供復印件)。
(3)《發票領用簿》。
(4)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或IC卡。
(二)納稅人可以通過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及網上辦稅服務提出申請,在網上申請通過后可以選擇前往自助辦稅區、大廳前臺領取或通過由稅務機關郵寄紙質發票取得發票。?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幾聯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分為三聯版和六聯版兩種。專用發票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售方記賬憑證;第二聯為抵扣聯,購買方扣稅憑證;第三聯為發票聯,購買方記賬憑證。從納稅人實際需要出發,國家稅務總局還有六聯版專用發票,其中 1-3 聯仍為基本聯次,4-6 聯根據納稅人實際需要使用。
五、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就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二)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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