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基數是否包含個稅?
答:工會經費的計提依據是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工資總額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后的余額,而是在沒有扣除這些之前的工資余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第四條的解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中所稱每月全部職工工資,是指按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額。該數額是允許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的計算基數。因此,計提工會經費的基數應該是計稅工資總額,而不是實發工資總額。
提取工會經費時,
應提工會經費=計稅工資總額*2%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上繳工會經費時,
上繳經費=應提取工會經費數*40%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工會支出時(企業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時的工會開支),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工會經費基數是沒有含個稅的,這點您應該確信了。您可以購買我們的課程,對于工會經費進行更深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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