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的年金是否可以計算個稅扣除?
應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準,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個人繳的年金是否可以計算個稅扣除?上文小編介紹了三點,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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