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轉讓境外股權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據此,只要是在中國境內既具法律效力又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無論其在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規定貼花。如果合同在境外簽訂的,應在境內使用時貼花。
在境內貼花時,由單方使用的則單方貼花;若雙方使用的,則雙方同時貼花。對涉及股權轉讓的書據和憑證,其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所規定的稅率。
境內企業轉讓境外股權是否繳納印花稅?相關閱讀拓展:
境外企業轉讓境內企業股權如何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