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銷時有未分配利潤在個稅繳納方面如何規定?

2018-03-05 10:5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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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銷時有未分配利潤在個稅繳納方面如何規定,一個是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個是如何繳納的問題,一般可分為個人獨資企業與其他企業。

企業注銷時有未分配利潤在個稅繳納方面如何規定?

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的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十六條規定,企業進行清算時,投資者應當在注銷工商登記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結清有關稅務事宜。企業的清算所得應當視為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不是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人合伙企業,即:您所述的該個人投資的企業繳納的是企業所得稅,則對于您所說的清算后所得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等后的余額,為清算所得。

企業注銷時有未分配利潤在個稅繳納方面如何規定?

企業注銷的稅務處理:

1、清算應繳的企業所得稅=清算所得*企業所得稅率 清算所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算費用。

2、自然人股東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20%各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清算凈利潤*提股比例清算凈利潤=清算所得-清算企業所得稅應繳的全部個人所得稅如下:自然人股東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20%未分配利潤=清算凈利潤+清算前未分配利潤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未分配利潤*提股比例。

企業注銷時有未分配利潤在個稅繳納方面如何規定,關于這個問題,應該根據企業類型來談,不同企業類型對應不同的政策,本文由會計學堂提供,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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