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單位提供咨詢服務外籍個人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答:個人所得稅將納稅義務人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所謂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
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是以勞務發生地判定是否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
若此外籍個人是非居民納稅人,其在境外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境內單位無需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接受服務方可以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嗎?
答: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以下稱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
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無論以境內代理人還是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抵扣稅款均為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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