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異地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8-02-28 11:49 來源:網友分享
3875
如何異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如何異地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5]65號)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并詳細注明納稅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證件)等個人情況。

如何異地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因納稅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繳稅款。納稅人為持有完稅依據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

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第十三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便于稅務機關加強管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對扣繳義務人建檔登記,定期聯系。對于經常發生代扣代繳義務的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發給扣繳義務人證書。扣繳義務人應主動與稅務機關聯系。

依據上述規定,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應以其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而扣繳義務人的申報地點應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并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如何異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小編在上文內容已經為各位介紹完畢了,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助你們解答!好了,本篇內容已經介紹完,感謝你們大家閱讀!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