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據會計業務處理順序,依次進行檢查的方法。順查法適用于業務規模不大或業務量較少的稽查對象,以及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混亂、存在嚴重問題的稽查對象和一些特別重要項目的檢查。
(一)審閱和分析原始憑證
審閱和分析原始憑證,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對原始憑證及其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判斷,以確定其是否真實有效。
1.審查原始憑證上的要素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審查時應注意憑證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單位名稱、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簽章、接受單位名稱及其真實性,經濟業務的內容、商品物資的數量、單價、金額等。
2.將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與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原始憑證上記錄的經濟內容與實際經濟活動是否相符,包括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用于經濟活動的貨物、勞務等數量和規模,是否與企業真實經營狀況一致;原始憑證記錄貨物或勞務的單位價值是否符合當時公允標準;貨物或勞務的購入是否符合當時企業的經營需要等。
3.對比分析不同時期同類原始憑證上相關事項,查找相同事項之間的差異。如果分析發現來自同一外來單位、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上的有關要素變動較大,又無合理解釋時,則存在問題的可能性較大。
4.分析原始憑證上的有關要素。如反映的商品物資的數量及單價變動有無不合理現象,日期有無異常或涂改,出據單位的業務范圍與憑證上所反映的業務內容是否相符,票據臺頭與受票單位是否一致、筆跡和印章是否正常、經辦人的簽章是否正常等等。
5.分析和比較原始憑證本身的特性。如比較票據紙面的光澤、紙張的厚度、印刷的規范性、紙質、底紋(水印)及其他防偽標記等。
6.復核原始憑證上的數量、金額合計,并對其結果進行分析比較,以判明有無問題。
(二)證證核對
證證核對,既包括原始憑證與相關原始憑證、原始憑證與原始憑證匯總表的核對,也包括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匯總憑證之間的核對。
證證核對的方法如下:
1.將記賬憑證上會計科目所記錄的經濟內容與原始憑證上所反映的經濟內容進行核對,判明有無會計科目適用錯誤或故意錯用會計科目。
2.將記賬憑證注明的所附原始憑證的份數與實際所附的份數進行核對,以判明有無不相符的會計錯弊。
3.將記賬憑證上的制證日期與原始憑證上的日期進行核對,以判明是否存在通過入賬時間的變化,人為調節會計收益和成本的現象。
4.將記賬憑證所反映的數量與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上的數量與金額合計數進行核對,以判明數量和金額是否相符。
5.查看記賬憑證附件的規范性。一般情況下,除了結賬(俗稱轉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外,其他所有的記賬憑證都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核對時應注意查看記賬憑證有無應附而未附原始憑證的現象。
6.核對匯總記賬憑證與記賬憑證、科目匯總表與記賬憑證。通常是按照編制匯總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的方法,依據審閱無誤的記賬憑證由檢查人員重新進行編制,將重新編制的匯總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與企業原有的匯總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進行對照分析,從中發現問題或線索,明確需進一步檢查的重點和項目。
注意:應用證證核對法的基本前提是檢查人員在審閱賬戶或其他會計資料時發現了疑點或線索,或有證據證明企業在某些方面存在舞弊嫌疑時,或者為了某些檢查特定目的(如為了查清某些問題)的情況下,才對相關科目的賬簿進行核對。
(三)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就是將會計憑證和有關明細賬、日記賬或總賬進行核對。通過賬、證核對可以判斷企業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有助于發現并據以查證有無多記、少記或錯記等會計錯弊,幫助檢查人員節約檢查時間,簡化檢查過程,提高檢查效率和正確性。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賬、證核對之前,首先應確定會計憑證的正確性,如果發現存在錯誤,必須先糾正后才能進行核對。
進行賬證核對時,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閱有關賬戶記錄時,如果發現某筆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記錄存在疑問,可以將其與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進行核對,以求證是否存在會計錯弊問題。
(四)賬表核對
賬表核對,是指將報表與有關的賬簿記錄相核對,包括將總賬和明細賬的記錄與報表進行相符性核對,也包括報表與明細賬、日記賬之間的核對。其目的在于查明賬表記錄是否一致,報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常。但是,賬表相符不表明不存在問題。例如,資產負債表中的成品資金占用,從理論上講應與存貨類(如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總賬余額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差錯或舞弊行為的可能性,如對增值稅應稅企業而言,如果存在存貨的虛進(虛假的購入)、虛出(虛假的銷售)或多轉銷售成本等問題,都會造成成品資金占用不實,但是,這并不影響賬表之間的相符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賬表核對之前,必須對報表本身進行正確性和真實性審查和判斷。
(五)賬賬核對
賬賬核對,就是將總賬與相應的明細賬、日記賬進行有效性核對,其目的在于查明各總賬科目與其所屬明細賬、日記賬是否一致。驗算總賬與所屬明細賬、日記賬的一致性是進行總賬檢查不可缺少的步驟。值得注意的是,在賬賬核對前,必須進行賬簿記錄正確性的審查和分析,借以發現有無不正常現象和差錯舞弊行為。
通過賬賬核對,可以發現諸如利用存貨賬戶直接轉銷的方式隱瞞銷售收入的問題、在建工程耗用自產貨物或外購貨物未記銷售或未作進項稅額轉出的問題、以物易物銷售貨物未記銷售的問題等涉稅問題。
進行賬賬核對,需要將存在對應關系賬簿中的業務逐筆逐項進行核對,核對時不僅要核對金額、數量、日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還要核查分析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
(六)賬實核對
賬實核對,就是采用實物盤存與賬面數量比較、金額計算核對的方法,核實存貨的賬面記錄與實際庫存是否一致,其目的在于查明實物是否安全、數量是否正確,實物的存在價值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相符,各種債權、債務是否確實存在。
賬實核對是重要的檢查方法之一。賬實核對是以實物盤點與賬項核對為前提和基礎,既可以根據經審閱核對過的賬簿記錄與現存的實物進行核對,也可以根據檢查人員實地盤點的結果與其賬面記錄進行核對。核對時,稅務檢查人員不僅要有計劃,而且要有重點,應該將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和關鍵的財產物資作為盤點和核對的重點。通過核對發現的差異,還需要作進一步的核實和審查,并對產生差異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后果進行客觀分析和判斷,必要時,可以進行復盤。
(七)對會計年末結轉數進行審查
審查會計年末余額結轉數,就是對企業年末過新賬的賬戶余額進行相符性審核,目的是防止企業利用年末過賬隱瞞存在的問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審查時,主要是將上年年末會計賬戶余額、會計報表相關項目金額和新開賬戶年初余額進行比較,看是否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應進一步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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