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含稅怎么簽訂才不會有風險?
答:為了規避合同不含稅的稅收風險,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以下方法簽定租賃合同:
1、在租賃合同中的租賃價格條款中應當載明稅前租金價格,而不能簽稅后租金價格;
2、在租賃合同中的稅費承擔條款中應當載明,租賃期間有關稅費由出租方承擔,但由承租方代扣代繳,扣繳的稅金從本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價格中扣除。
假設稅前租金為:X
1、應納增值稅= X/(1+5%)×5%
2、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X/(1+5%)×5%×7%
3、應納教育費附加= X/(1+5%)×5%×3%
4、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 X/(1+5%)×5%×2%
5、應納房產稅= X/(1+5%)×12%
6、應納印花稅= X/(1+5%)×0.1%
7、應納個人所得稅= X/(1+5%)×(1-20%)×20%

稅后金額=X-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25000元
求得稅前租金X=36813.43元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企業在國稅機關代開發票的時候,統一采取按開票金額(不含稅)預征1.5%的個人所得稅(部分地域會有差異)。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時,可以憑納稅憑證到當地地稅部門申請核實結算,多退少補。
簡單點來說,我們發現在日常工作中,所簽訂的合同存在太多的涉稅風險,因此,當出現需要按稅后價格簽訂合同時,盡量改變合同定價方式,應當按稅前價格簽訂,稅金代扣代繳,以規避涉稅風險。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合同不含稅怎么簽訂才不會有風險這些您應該清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多加關注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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