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如何區分稅率和征收率?

2017-04-27 09: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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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以后稅率與征收率有何區別?稅率分為17%11%6%,可是征收率為6%這個不知道有什么不同?

1.目前的營改增政策中對增值稅稅率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第十三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 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 第十八條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 第十九條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 第三十條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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