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違規收入扣款需要扣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個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才須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因請假、遲到、工作失誤被扣發的工資,個人并未實際取得.
因此,這部分扣發的工資不需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哪些收入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文件法規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免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4)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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