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自然災害損失需要報稅局審批嗎?
答:由于管理原因造成存貨損失,如果是一般納稅人,自己主動做進項稅額轉出即可,不要報告稅務局!

1、按照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般納稅人非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比如外購貨物(原材料)由于火災造成毀損,其進項稅額就不能抵扣了,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舉個例子:企業由于火災造成原材料損失50000元,增值稅額8500元,保險公司賠款30000元,責任人賠款8500元:
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58500
貸: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500
批準后:
借:其他應收款-責任人8500
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30000
營業外支出 2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58500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存貨自然災害損失需要報稅局審批嗎,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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