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為什么要調增調減?
答:對于企業所得稅要調增調減,因為會計處理和稅法有些不一樣,這樣就會產生差異,在計算時會計上能扣的,稅法上不能扣,有的只能扣一部分。
1.扣除超過標準的費用,不能入賬的成本做所得稅納稅調增:
即:不能做稅前扣除,增大應納所得稅所得額;

例如:
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是(營業)收入的0.5%。公司收入3000萬元,實際發生招待費13萬元,13萬元的60%即7.8萬元可以稅前抵扣,且未超過最高限額3000*0.5%=15萬元,所以不能抵扣部分為13-7.8=5.2萬元。所得稅率為25%,應做所得稅納稅調增5.2*25%=1.3萬元
2.對免稅收入,在所得稅計算中做了納稅計算部分做所得稅納稅調減,以減少企業的納稅額,
比如:企業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是免稅的,這部分就要做應納所得稅所得額減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然后根據這個來算企業所得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關于企業所得稅需要調增調減的原因相信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現在您也可以購買我們的課程,以便更好的學習會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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