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的增值稅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代扣代繳境外公司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境外公司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賬款
2、扣繳稅費
借:應付賬款
貸:應交稅費--代扣增值稅
應交稅費--代扣城建稅等
3、繳納稅費
借:應交稅費--代扣增值稅
應交稅費--代扣城建稅等
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可不可以抵扣?
答:根據財稅(2013)106號規定:
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可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帳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以上就是對于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的賬務處理應該怎么做的相關內容介紹,對此大家若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更多相關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