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有什么規定?

2018-02-09 13:3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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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有什么規定,租賃的所有對象,如土地、飛機、車輛、房子等,在印花稅的可繳納的范圍內是什么規定呢,如下。

土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有什么規定?

土地租賃合同印花稅是不需要交納的,法律規定的需要交納印花稅合同中不包括土地租賃這一合同項目,如果在簽訂合同時被要求交納,可向相關部門提出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小編提醒,土地租賃和房屋租賃是不同的,要分清其區別。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征收范圍采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印花稅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賃合同,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在印花稅稅目表的“財產租賃合同”稅目中并沒有列舉土地使用權租賃項目,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屬于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土地租賃合同交印花稅有什么規定?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承租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9號)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是指: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所簽定的合同。印花稅的征收采取正列舉,列舉了13個征稅項目,規定了印花稅征稅對象的具體征稅范圍,不在正列舉的范圍之內的租賃合同,不屬于財產租賃合同范圍,不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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