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分兩次發為什么分兩次扣稅?
只要關注數額超過個稅起征點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分兩次發,應合并兩次工資所得,一起征收個人所得稅。繳納個稅多少跟分兩次發關系不大,跟兩次工資所得的合并金額有關。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的規定,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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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兩次工資如何實現的避稅?
一、這是偷稅行為,違法的,不管是多造人還是分多次發工資來達到避稅目的都是違法行為,一個人一個月發兩次工資,按照個稅規定,是當月個人收入的總和來按照交稅檔來交稅。
二、合理避稅途徑:不該交稅的部分,算到工資里交稅了。比如電話費、外地補助等諸如此類,是屬于個人在辦公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跟公司生產經營相關費用,并非個人收入所得,那么需要貼發票,走報銷,不要計算在工資里面,這樣就做到不需要交稅的部分就避免了個人交稅。
會計學堂提供工資分兩次發為什么分兩次扣稅,分兩次發工資來避稅,顯然是不合規的,這是逃稅無疑,而且容易被發現,要合理避稅有其他途徑,不必如此,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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