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責任險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同時,雇主責任險雖非直接支付給員工,但是屬于為被保險人雇用的員工在受雇的過程中,從事與被保險人經營業務有關的工作而受意外,或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致殘或死亡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因此該險種應屬于商業保險,不能在稅前扣除。

雇主責任險相比意外險一大優勢是雇主責任險可以稅前扣除,這意味著企業購買雇主責任險的保費,相比意外險,可以少交25%的企業所得稅。但是現實中,企業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如果這樣操作,仍然會碰到稅務主管部門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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