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30天沒去變更國稅應該如何處理?
答:對于超過30天沒去變更國稅的情況,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訴一下,有特別理由比如提交法定代表人到國外出差一個月等相關證明文件,稅務局應該可以特事特辦。再可以找理由減輕罰款,接受最底線罰款。
因為,現在各個部門都是微機管理系統,想改變時間很難。同時,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
稅務登記信息具體包括以下:
注冊資本、注冊地址、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等相關信息。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超過30天沒去變更國稅的應對策略相信您應該知道了。如果在會計方面您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我們的會計老師哦,我們將會以文章的形式在網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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