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商不想給企業開發票如何解決
答:索取發票是權利,收貨方開具發票是他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的規定他必須給你開具發票。如果他沒有開具,他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第三十六條規定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這樣你可以銷貨方的主管稅務機關去找一下,讓稅務機關配合協調一下,協調不成,他就得處罰了。
供貨商不想給企業開發票如何解決?索取發票是權利,收貨方開具發票是他的義務,如果對方不提供發票,直接采取正規的法律手段起訴也是可以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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