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新注冊企業稅種鑒定什么時候做?
答:新企業在取得稅務登記證之日起一個月內要到稅務所專管員處申請稅種核定,如半年之內仍未申請核定或已申請核定未購買發票的企業稅務部門有權將其列入非正常戶,并以行政處罰。

稅種鑒定是指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局,依據稅法及納稅人的經營生產類型,對納稅人作出的課稅種類和課稅周期決定。
由國稅征收最常見的稅種按月征收的有增值稅、消費稅。正常情況下是下一個月15日為申報繳納截止日,逾期則要繳納滯納金;
按年度征收的有所得稅,它是每季度一預繳,一般在季末的下一個月20日為申報繳納截止日,次年的5月31日為年度申報繳納截止日。
由此可見,增值稅和消費稅在企業開業后的一個月內,是稅務機關對企業稅種鑒定的最后期限,這兩個稅種經鑒定后只要企業經營類別不發生變化一般不會重新鑒定。所得稅在每年的3月底前都會鑒定完畢,它是每年鑒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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