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水利建設基金減免政策有哪些?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從2016年2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其相關的政策如下: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 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 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 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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