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建筑企業核定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單位承擔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稅務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由于個人所得稅不管是核定的還是扣繳的,都應該是個人負擔的,不是企業的費用,因此不能稅前扣除。

核定征收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核定征收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相關條款如下:
對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核定月經營額在2萬元以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為0%;核定月經營額在2萬元(含)至5萬元之間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月經營額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之間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月經營額在10萬元(含)以上的,對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核定月營業額未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不再批準領購稅控裝置,統一使用定額發票。對于已經購置稅控裝置的,可以繼續使用。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核定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的全部內容了,個人所得稅不管是核定的還是扣繳的,都應該是個人負擔的,獲取更多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