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票零稅率和免稅是一樣的意思嗎
答:不是一樣的意思,它們兩者之間是有明顯的概念之差的。
1、適用范圍不同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了四十類項目免征增值稅;財稅〔2016〕36號文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也規定了一些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情形。
可見,增值稅零稅率僅僅適用于跨境應稅行為,而增值稅免稅政策不限于跨境應稅行為,也適用于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
此外,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第三十四條規定,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可見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額時適用征收率,但是由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知,零稅率是增值稅稅率的一種,所以增值稅零稅率政策僅適用于一般納稅人,不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優惠幅度和進項稅額抵扣待遇不同
增值稅零稅率不僅是本交易環節(或流通環節)的增值額部分不用繳納增值稅,而且,以前各交易環節(或流通環節)的累積增值額也不用繳納增值稅,具體通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來實現。但增值稅免稅政策僅僅是本交易環節(或流通環節)的增值額部分不用繳納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計入交易成本,如果稅務和會計上已經抵扣了,需做轉出進項稅額處理。
3、稅收管理要求不同
零稅率是增值稅稅率的一種,只要符合稅法規定,就可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并按月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增值稅退(免)稅手續。增值稅免稅是一項稅收優惠政策,一般需報稅務機關備案。
簡易計稅方法前提下沒有區別
財稅〔2013〕37號[全文廢止,參看財稅[2016]36號]文件明確規定:“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兩者沒有區別。
適用簡易計算方法的有兩種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選擇了簡易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
一般計稅方法前提下區別明顯免征增值稅:應納增值稅為0,同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適用零稅率: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適用零稅率即銷項稅額為0,應納稅額=0-進項稅額。這意味著可以退還稅款,或進項留抵。通過公式計算,有助于理解財稅〔2013〕37號[全文廢止,參看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4第四條規定:“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于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相比之下,適用零稅率比免征增值稅更實惠。這就有助于理解財稅〔2013〕37號[全文廢止,參看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定的,優先適用零稅率。”
附件4第四條規定:“外貿企業兼營適用零稅率應稅服務的,統一實行免退稅辦法。”表面看,似乎給外貿企業以更多的扶持。但實際上,免退稅包括免稅和退稅,如果外貿企業選擇了簡易計稅方法,因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同樣只能免稅,沒有退稅。
所以我們讀完上述內容之后,開發票零稅率和免稅是一樣的意思嗎?完全不是一個意思的。好了,本篇內容已經為大家介紹完了,希望對你們解答有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