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式增值稅發票可以打備注嗎?
代收的行政事業性稅費可以開到備注欄里,比如保險公司代收的車船使用稅等。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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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式發票是不是普通增值稅發票?
卷式發票是普通增值稅發票的。
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會計學堂提。
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可以備注哪些信息?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
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
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卷式增值稅發票在一定情形下一樣可以打備注,但是不是所有情況,專用發票也一樣,因為分不清,記不明所以容易混淆兩者,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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