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必須由股東本人出資嗎?
答:注冊資本必須由股東本人出資的。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后,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盡管如此,股東繳納認繳的出資額時,各自應當按期足額繳納。
舉個例子,如果您以您名義一次繳納3萬,公司財務根據銀行進賬單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將1.53萬元作為您的出資記入“實收資本”,余下的1.47萬元要么退給您要么記入“其他應付款”,而不能作為您朋友的出資。

值得一提的是,“認繳”不等于“不繳”,最終還是要繳,是按照股東間達成的契約來繳。如果股東只認繳,不實繳,公司就是空殼。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并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股東(發起人)要按照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發起人)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股東(發起人)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應先繳足出資。因此,這就要求公司的股東(發起人)在認繳出資時要充分考慮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資能力,作出符合理性地作出認繳承諾,并踐諾守信。
看完了上述文章,相信您應該知道了:注冊資本必須是由股東本人出資的。同時,會計學堂將會為您帶來更多的會計干貨,歡迎您繼續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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