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計稅依據明顯偏低補稅如何開票?

2018-01-23 16: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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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計稅依據明顯偏低補稅如何開票,本文講述的以增值稅計稅依據來處理有關情況,官方有用一定說明,看本文如何解說。

增值稅計稅依據明顯偏低補稅如何開票?

稅務部門應提供補稅的具體理由

你想出正當的理由后再申請復議就好了,這類現象你在平時就要向稅局申請,不要等檢查出來再告知。

如果允許抵減留抵稅額,與當月銷售額一起正常申報即可,如果需單獨交納時,填在納稅檢查應補交稅額欄。

政策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規定,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1.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2.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3.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4.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增值稅計稅依據明顯偏低補稅如何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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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認定尺度?

除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的情況外,如果稅務機關能夠證明納稅人應稅行為計稅依據低于同期同類市場價值70%的,應認定其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認定理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9〕5號)第十九條規定,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70%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于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30%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會計學堂提供。

因此,司法實踐提供了相對可執行的價格區間70%~130%,若售價低于市價70%,則應視為不合理。

增值稅計稅依據明顯偏低補稅如何開票,應該根據稅務局的答復為準,本文有些經驗是有參考價值的,如果有實操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本網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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