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收到現金不開發票如何處理?
答:對于餐飲企業收到現金不開發票的情況,可按日常流水計算營業稅,計提并繳納營業稅。這樣是全額納稅。
或者,因為餐飲業一般都是現金收入,按照要求要把現金收入部分存入銀行。這樣,可把一部分現金存入銀行,計算營業額。另外一部分現金,做帳外現金管理。這樣,帳外現金就不用計算在收入內,故可不用計算營業稅。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62號)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因此,餐飲單位外賣食物的應提供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而不是傳統的餐飲發票。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規定,只要發生了應征增值稅的業務,就應當按照規定計算應納增值稅。所以,任何應征增值稅的業務,包括餐飲業,即使銷售餐飲服務沒有開具發票,也必須計算應納增值稅,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看完了上述文章,對于餐飲企業收到現金不開發票的情況相信您也知道了如何處理了。同時,如果您還有會計相關問題,敬請關注我們網站文章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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