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有什么限制?

2018-01-19 17:32 來源:網友分享
1756
針對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有什么限制的相關問題,有不清楚的財務人員請看下文的相關內容介紹,快來參考了解吧。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有什么限制?

答: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是指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的利潤總額用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的政策.

需要注意的如下:

1、企業虛報虧損的要受到處罰;

2、匯總納稅成員企業可以相互彌補,但境外虧損不能由境內企業彌補;

3、企業可以自行彌補虧損,不需要稅務部門審批;

4、稅務機關查補的所得額能彌補虧損;

5、企業改制重組后可以延續彌補虧損;

6、預繳稅款時可以直接彌補虧損;

7、彌補虧損的時間期限為五年.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有什么限制

企業所得稅不允許彌補虧損的有哪些?

答:企業所得稅不允許彌補虧損如下:

根據相關規定:

1.一般性稅務處理下,合并分立前的虧損不得結轉彌補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企業分立相關企業的虧損不得相互結轉彌補.

2.核定征收不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其以前年度應彌補而未彌補的虧損不能在核定征收年度進行彌補.

3.企業籌辦期間不計算為虧損年度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

4.境外虧損不得彌補境內盈利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5.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就上文內容大家對于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有什么限制的相關問題是否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呢?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本文內容由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提供.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怎么填,去年有1000萬虧損,今年盈利了100,彌補100虧損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法   “企業彌補虧損是用最近的盈利年度依次彌補”的。關于“當年可彌補的所得額”的年度,如2004年的虧損,最近的年度依次為2005年、2006年。。。直至2009年,彌補虧損的上述年度,前1年、前2年。。。   又比如A公司2009年度如果虧損15萬元,那么2004年度剩余的虧損25萬元,在2009年度最后一年匯算清繳中不能彌補,A公司將失去彌補的機會。此外2007年度“可結轉到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將會是90萬元,此時2009年度“可結轉到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是90+15(2009年度虧損)=-105萬元!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實例   A公司2009年盈利200萬元(即主表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100萬元),可用于彌補2009年以前5年尚未彌補的虧損,并按順序彌補。《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制如下:   報表填制分析:   1、本年為2009年,依次往前推第五年為2008年,第四年為2007年,第三年為2006年,第二年為2005年分別填入第1列的6行、5行、4 行、3行、2行。A公司2009年當年盈利200萬元,在2列6行填入200;2008年申報表反映盈利180萬元,同年,經稅務機關確認,從被合并企業 轉入虧損額80萬元,且剩余彌補期為3年,因此,分別在2列5行填入180,在3列5行填入-80,合計100填入4列5行。將2007年、2006年、 2005年的盈利或虧損分別在2列4行填入-200、在2列3行填入-50,在2列2行填入-500.   2、A公司2005年的虧損 500萬元未在2006年、2007年彌補,在2008年彌補100萬元,在2009年彌補200萬元。因此,在第二行的6列、7列、8列分別填入0、 0、100,2行9列合計為100;A公司2006年的虧損50萬元尚未彌補,在3行的7列、8列里,以及9列合計數均為0;A公司2007年虧損200 萬元,在第4行的8列、9列均應填0;2008年為獲利年度,不存在彌補情況,因此,該行9列的數據為空。   3、按虧損的彌補順序, 先用2009年的盈利200萬元彌補2005年度的虧損400萬元,在本表的10列填入200,2005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200萬元結轉下一年繼續彌 補,在本表的11列2行填入200.2006年的虧損50萬元、2007年的虧損200萬元,在2009年不足以彌補,分別在本表的10列3行、4行填入 0、在本表的11列3行填入50、4行填入200.   在本表的10列6行填入合計數200,并將該數據填入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申 報表主表的24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在本表的11列7行填入合計數450,包括2005年尚未彌補的虧損200萬元、2006年尚未彌補的虧損50萬 元和2007年未彌補虧損200萬元。   (三)A公司2010年“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的填制   A公司2010年實現盈利400萬元,《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制如下: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三)(見附件)   報表填制分析:   1、本年為2010年,依次往前推第五年為2009年,第四年為2008年,第三年為2007年,第二年為2006年,第一年為2005年,分別填入第 1列的6行、5行、4行、3行、2行、1行。A公司2010年當年盈利400萬元,在2列6行填入400;2009年申報表反映盈利(納稅調整后所 得)200萬元,加上2010年稅務稽查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萬元,因此,在2列5行應填入合計數260.將2008年、2007年、2006年、 2005年的盈利或虧損額分別在2列4行填入180、在2列3行填入-200、在2列2行填入-50、在2列1行填入-500.另將2008年從被合并企 業轉入的虧損額80萬元,在3列4行填入-80,合計100填入4列4行。   2、A公司2005年的虧損500萬元,未在2006年、2007年彌補,在2008年彌補100萬元、在2009年彌補260萬元。因此,在1行的5列、6列、7列、8列分別填入0、0、100、260,1行9列合計360.   A公司2006年的虧損50萬元,尚未彌補,在2行的6列、7列、8列以及9列合計數,均為0.   A公司2007年虧損200萬元,尚未彌補,該行的7列、8列、9列的數據均為0.   A公司2008年的合計盈利額100萬元,不存在被彌補的情況,因此,該行的8列、9列、10列、11列均為空。   A公司2009年盈利260萬元,不存在被彌補情況,因此,該行的9列、10列、11列均為空。   3、按虧損的彌補順序,首先,用2010年的盈利400萬元彌補2005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140萬元,在本表的10列1行填入140.至此,2005 年度的虧損500萬元,分別在2008年彌補100萬元、2009年度彌補260萬元、2010年度彌補140萬元,未超出5年得彌補期限(假設2005 年的虧損在第五年沒有彌補完,也不得結轉以后年度繼續彌補,即11列1行不得填寫數據)。其次,用2010年盈利補虧余額260萬元(400-140), 計算彌補2006年的虧損額50萬元,分別在本表的10列2行、11列2行填入50和0.再次,用2010年剩余的盈余額210萬元(260-50),計 算彌補2007年虧損200萬元,分別在本表的10列3行、11列3行填入200和0.這樣,2006年度虧損50萬元、2007年度的虧損額200萬元 彌補完畢。   在本表的10列6行填入合計數390,并將該數據填入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主表的24行“彌補以前年度”,在本表的11列7行填入合計數0.至此,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全部得以彌補,201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填入主表的第25行。

  • 未彌補的虧損彌補后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這個有時間限制嗎?年初的虧損,如果本年末彌補了,虧損所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要轉回嗎?是不是本年年初的虧損就是去年年末的虧損?

    您好,一般企業可以彌補虧損5年

  • 請問,企業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年末企業所得時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嗎?

    不是,企業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按照當期利潤實現稅前扣除,從而實現虧損抵消的一種方式,與月末無關。

  • 請問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企業以前年度是虧損狀態,比如說今年開始盈利,匯算清繳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直到把之前的虧損全部彌補還是有時間限制呢?

    您好 彌補還是有時間限制

  • 還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中填彌補虧損的額

    同學你好 你的問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