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需要報稅嗎?
答:三證合一后沒有進行稅務登記是不需要報稅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
第二條的規定,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三證合一:企業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因此,總公司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新辦分公司屬于非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屬于上述范圍,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關于三證合一后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是不需要報稅的,相信一這一點您不難得出來。小編希望大家多多閱讀稅務方面的文件,以便不用什么問題都咨詢我們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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