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取得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
答:增值稅發票,沒有不可跨年度的說法;
增值稅進項稅票,只要不超過開具時間180天,就可以跨年認證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跨年度取得增值稅發票只要沒超過抵扣時間就是可以抵扣的.

跨年度的增值稅發票怎么處理?
答:如果是材料類,應該是在上年暫估存貨:
借:存貨
貸:應付(不含稅)
次年發票入賬時候:
借:存貨(紅字)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稅金差額).
如果是費用類:
借: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次年發票入賬時候:
借:費用(紅字)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
貸:其他應付款(稅金差額)
就上文內容,大家對于跨年度取得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的相關問題是否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呢?更多詳細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本文內容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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