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變動印花稅如何處理?
公司為新辦企業,現正要辦理稅務登記證,注冊資金未到位,印花稅應該在辦理稅務登記證時繳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4〕25號文件規定:
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二、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根據該文件精神,貴公司注冊資金沒有一次性到位,應當按實際收到款項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以后只就增加部分申報繳納印花稅.
收到注資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繳納印花稅時
1、實行企業會計準則記賬的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無償使用協議不需要交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國稅地〔1989〕140號)規定,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因此,上述公司應比照規定依法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注冊資本變動印花稅如何處理?上文小編為大家介紹了注冊資本印花稅的幾個稅務處理,大家對印花稅感興趣的朋友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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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