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沒有在總機構稅務登記會怎樣
答:《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稅收征管法》第十五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7號)規定,稅務登記實行屬地管理,納稅人應當到生產、經營所在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也應當按照規定分別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所以我們由上文內容得知,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沒有在總機構稅務登記會怎樣?非獨立合算的公司必須在總機構辦理稅務登記,否則將面臨罰款等刑事責任。好了,本篇內容就給大家介紹完了,希望整理的內容對你們有用,感謝各位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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