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可以跨月作廢?

2018-01-15 16:24 來源:網友分享
3142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可以跨月作廢呢,其依據是什么?關于這一問題的具體回答,本篇文章給您整理出來了具體原因,您可以閱讀一下。

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可以跨月作廢?

答: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可以跨月作廢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關于明確增值稅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國稅函[2007]129號)的規定,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參照《關于開具紅字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穗國稅轉[2004]1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即:

1、購貨方未作帳務處理,銷貨方已作帳務處理的,銷貨方必須收回原發票后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同時,必須把紅字發票記帳聯撕下作為沖帳憑證,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發票粘貼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背面以備核查。

2、購貨方已作帳務處理的,不論銷貨方是否已作帳處理,銷貨方須取得購貨方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填制藍字退貨進倉單后,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可以跨月作廢?

3、購貨方的有效書面證明,必須記載與發票和銷貨清單內容一致的事項,包括原發票聯的復印件和銀行收款進帳單(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貨的原因并加蓋購貨方單位印章或財務普通章。
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按照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執行,所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與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不一樣。

看完了本篇文章,相信您應該知道了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可以跨月作廢的。更多發票方面的知識,歡迎您多多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