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第四條規定:“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遞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1、設備
1)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3)按期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同時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2、技術維護費
1)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①一般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②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賬務處理是怎樣的,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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