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控技術服務費抵增值稅的相關問題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而對于稅控技術服務費抵增值稅的相關問題,會計學堂給您整理了常見的幾個問題:
1、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技術維護費發票無特別要求,專票或普票均可。
2、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的專票,需要認證嗎?
答: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兩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若認證抵扣的,需要進項轉出。

3、購買的卷票開票機、支付的遠程認證服務費,可以全額抵減稅額嗎?
答:根據文件規定,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減稅額。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上述設備的購買費用,取得專票的,可作為進項抵扣。技術維護費是指為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服務費,不包括其它類型的服務費。除上述以外的設備費用和服務費,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作為進項抵扣。
4、購買的稅控設備分開票機,可以抵減?
答:初次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可以抵減。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稅控技術服務費抵增值稅的相關問題您是否都知道該怎么解決了呢?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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