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最長“3年追溯期”的界定標準

2017-04-18 13:3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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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時享受該項稅收優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備案手續,追溯期限最長為3年。

受研發費用應在預繳申報加計扣除的影響,部分稅務人員和納稅人也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追溯期產生了誤解,有觀點認為,企業2016年6月發生的研發費用未能及時加計扣除,最遲可以在2019年6月底以前追溯加計扣除。

那么,3年的追溯期限究竟該如何確認?本文從以下兩方面分析說明。

一是從法理上來分析。應享受而未享受加計扣除的追溯期限最遲應從匯算清繳期滿起計算3年的追溯期,而不是在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當月或當季度來計算追溯期。

二是從財務處理上來分析。財稅〔2015〕119號文件規定,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企業在研發項目立項時應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由企業留存備查;年末匯總分析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并在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同時隨附注一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企業在年度納稅申報時,根據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申報表一并報送。

綜上所述,無論是稅收規定還是財務規定,對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按月進行會計處理。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于年末匯總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然后企業根據年度匯總表,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并計算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因此,企業當年未能及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追溯期,應從實際發生研發費用支出的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次日起計算3年的追溯期。

以企業2016年6月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為例,企業應在2017年5月底前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申報加計扣除,如年度匯算清繳未能申報享受加計扣除的,最遲可以在2020年5月底前履行備案手續并追溯享受稅前扣除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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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而未及時享受該項稅收優惠的是否可以追溯扣除?

    是的,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財政扶持企業創新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99號)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未及時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可以申請追溯扣除稅收優惠,可以將已繳納的營業稅減免或退還,以及減免已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并將企業所得稅稅額縮減期延長至次年度實際申報納稅期限。 拓展知識:財政扶持政策是政府政策性行為,旨在通過政府對企業經營的橫向補貼形式,幫助企業實現發展,減少企業的成本負擔,促進經濟發展,實現企業的多元發展。財政扶持政策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分為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不同的類型。

  • 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沒有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是否可以追溯享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追溯享受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允許企業對該企業研發費用享受一定比例的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因此,原先因不符合優惠政策的條件而沒有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研發費用也可以追溯享受優惠政策。 具體的步驟是: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明確的條件向稅務機關申請享受加計扣除;其次,按照《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管理辦法》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審批管理辦法》上規定的優惠政策分類,提交相應的材料,到稅務機關申請加計扣除;第三,由稅務機關審核材料,準予加計扣除或者不準予加計扣除;第四,準予加計扣除的,企業將加計扣除的數額抵免當期應納稅額,如果當期的稅額不足夠抵免,可以把多余的部分轉移至未來3年統一申報;最后,準予加計扣除的,企業還需要按照規定定期報送相關資料,以便稅務機關及時監督企業稅務行為。

  • 您好,想問下研發加計扣除在匯算清繳中,比如公司有幾個研發項目,其中一個研發項目的其他費用超過了扣除標準,但是總體的其他費用沒有超過10%的標準需不需要調整加計扣除呢?

    您好: 加計扣除最新的政策是其他費用總體不超過總體研發費用10%即可。

  • 請問怎么界定研發項目結束,是不是研發項目結束之后的費用都不能加計扣除?

    你好,研究結束了就是研發項目完成了,就沒有這個研發項目的支出了,更不可以加計扣除了

  • 老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沒說一定要高新技術企業對嗎?我們高新證書23年底過期了 研發費用能加計扣除嗎

    同學你好,可以扣除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本通知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是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提倡運用新知識,新技術改進的明確目標。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創新性,推動技術發展;二是價值性,任何事物都應有他出現的價值,技術上取得一定成果;三是符合目錄,規定。 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一是煙草制造業;二是住宿和餐飲業;三是批發和零售業;四是房地產業;五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六是娛樂業;七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其他行業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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