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時要財務制度需要審核么
答:需要審核。
辦理稅務登記證時所需要審核的財務制度有:
1、票據管理制度
1.1票據由公司財務部統一進行管理。
1.1.1需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的票據范圍:
(1)《入庫單》
(2)《出庫單》
(3)《產品調撥單》
(4)《收款收據》
(5)《專用發票》
(6)《退貨驗收單》
(7)《派車單》
1.1.2財務統一管理票據的格式:
(1)票據管理工作由財務部指定記帳員負責。
(2)有關票據購買至公司,由備件庫入庫后,統一由記帳員辦理出庫手續,并由其保管。

(3)記帳員負責有關票據的保管、發放、回收、存檔及銷毀。
1.2票據的使用
1.2.1票據只限本公司內部使用。使用時由各部門分管財務核算的人員到財務部領用。
1.2.2領用票據時,票據管理員與領用人要辦理領用手續,由管理員在發放記錄上登記票據名稱、領用數量、票據編碼起止號等,并由經手人簽字確認。
1.2.3使用票據時,各欄要填寫齊全、清楚、準確,書寫工整、復寫清晰,金額大小寫要一致,客戶名稱欄的填寫一律按公司統一的戶名。
1.2.4票據的使用時限:凡使用部門領用的內部票據,使用時限均為當月,以月末為限(每月的25 日),
不論單據已用多少,下月不再繼續使用,一律上交。
1.2.5票據的回收:
① 各部門上交票據時,每本都要分別計算出匯總金額,并注明每本使用份數及作廢份數,標注于票據封面,收款收據類的票據要按戶名、金額進行匯總。
② 上交票據時每類票據必須附當月匯總表,匯總表須附在每類票據的第一本上。
③ 票據回收時,每種票據一式各聯各部門必須全部上交,并附每月各種物品匯總表。
④ 票據上交期限為每個月的10日前。
1.3票據使用部門對票據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1.3.1建立票據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分發及使用情況。
1.3.2倉管各庫使用票據時,要在專管人員處辦理領用手續,票據回收時,按“1.2.5” 的要求執行。
1.3.3票據使用人在開具票據時,必須嚴格按填寫標準執行,若發生金額計算錯誤或一戶兩名現象,每發現一次對開票人罰款20元。若因金額計算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1.3.4票據不能隨便亂涂亂畫,不能隨便更改。
1.4票據的歸類存檔
1.4.1月末結賬工作結束后,票據管理員要與負責賬簿登記的有關人員進行賬面金額核對,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時調整。
1.4.2核對工作結束要對票據全面整理,整理完畢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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