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企業所得稅是否可以差額征稅?
答:需要由企業總包向稅收部門交付企業所得稅(企業總包也需要代繳分包的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根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77號)規定,稅人從事跨地區工程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和納稅人在勞務發生地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無論工程是否實行分包,稅務機關可以建設單位和個人作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分包工程企業所得稅是否可以差額征稅,答案是可以的,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