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際應酬消費費和交際應酬費的區別

很多建筑企業經常發生購買煙酒茶葉等禮品贈送客戶,這部分因贈送而發生的費用應該算“交際應酬費”還是“交際應酬”?主要看這部分贈送的禮品是當場消費,還是直接贈送(讓客戶拿走)。如果購買的煙酒茶葉等禮品在宴請客戶時是否消費,如果消費完畢則屬于“應酬消費”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或者“工程施工-間接費”中;如果宴請時沒有消費,而是直接贈送給客戶,則屬于“應酬費”應該視同銷售。
國稅2008年828號文件: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經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的,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應視同銷售的情景: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用于交際應酬、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對外捐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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