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小規模稅務局代開的專票有不能代開的情況嗎?
答: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規定納入新系統推行范圍的小規模納稅人,使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營改增之后,為了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稅總逐步選取了一些行業,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了自開票范圍。如下圖:
綜上所述,營改增后小規模稅務局代開的專票是有不能代開的情況的。

【相關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票是不是要自己先在網上申請,然后去稅務那邊開票?
答:申請代開發票是需要在電子稅務局——我的應用——申請類—申請代開發票,申請代開發票之后,在攜帶身份證去稅務局代開即可。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營改增后小規模稅務局代開的專票的相關情況相信您也有所了解了。更多關于開票方面的問題,您也可以咨詢在線的會計學堂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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