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分期收款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將股份轉讓時,按照第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分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時,在向個人支付股權轉讓款項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款。
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12〕285號)辦理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區分兩種情況:
A、先履行納稅義務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B、股權變更登記與納稅申報同時進行

政策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 第三十五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前款所說的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征收。具體計算方法為:
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從相關政策出發,來看股權轉讓分期收款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也就容易許多,不會無頭無腦,胡亂猜測,本文由會計學堂小編整理,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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