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水費開成物業費發票有什么風險嗎?
答:水電費稅率17%與物業費的稅率5%,二者是不一樣。應按不同稅目進行計稅,所以不能把水費開成物業費。
1、代收的水電費不要與物業費開在一起,因為代收的水電費不屬于物業公司的收入,應該單獨開具發票。
2、代收水電費不管業主是否要發票,都應該給業主一個繳費的依據。你可以給業主開收據(一式三聯),一聯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一聯給業主作為繳費的收據證明。或者,打印水電費收款單,以此作為收繳水電費的依據(給業主的繳費單上要加蓋單位財務章)。
3、代收水電費計入“其他應付款--代收水電費”科目。

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的同時,銷售水電,是否屬于“銷售水電”和“提供物業”的混合銷售,應該根據物業公司的“性質”判斷繳納增值稅,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屬于非“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也就是說按照提供物業服務開具包含水電費的物業服務發票;同時物業公司公司取得水電費的進項稅額也可以正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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