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認證過期能否重新開具?
滿足下述條件可以申請逾期抵扣,除此之外只能一次性計入費用,不可以作廢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
為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07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或者稽核比對(以下簡稱逾期)抵扣問題公告如下: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二、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三)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逾期抵扣手續.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執行.
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認證過期能否重新開具?上面小編為大家介紹能重新開具的條件,大家如果滿足上述條件則可以開具,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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