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開明細嗎?

2017-12-26 11:3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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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7年7月1號開始實行了新的發票規定,其中就包括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規定,那么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開明細嗎,本文來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開明細嗎?

答: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開明細和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新一輪稅改已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增值稅普通發票被納入調整范圍,為此開普通發票要填納稅人識別號,購物需要以企業抬頭開票時,不能再以“食品”“日用品”“辦公用品”“禮品”等籠統稱呼。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開明細嗎

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如果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辦理涉稅業務。

目前稅法中規定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都可匯總開具,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只是對于增值稅普通發票并無強制性要求。所以,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匯總開具清單,也可以用購物小票、自制清單等附件作為稅收憑證,具體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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