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固定基金收益如何納稅?
個人購買基金取得的收益是不繳稅的。
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也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投資機構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稅[2002]128號各條如下:
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征收營業稅。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征收印花稅。
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征收印花稅。
納稅是企業或是公民的共同義務,在取得基金投資收益的同時,稅也是要納的,看完會計學堂提供的取得的固定基金收益如何納稅的文章是否有此心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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