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貨到發票未到有什么稅務風險?
這個稅務風險幾乎沒有。常見的處理方法如下:
關于這筆業務,增值稅申報時不作申報處理,等次月發票來了認證后,再申報進項稅金。
賬可以先做(按暫估價),但抵扣一定要等發票來了再做認證,之后申報。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而確認營業收入需要以下條件: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開具發票的話,涉嫌虛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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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銷售收入卻沒有進貨發票會有什么稅務風險?
所謂“白條”是指不是合法的入帳憑證,“白條”入帳主要影響的是企業所得稅。“白條”入帳可以,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做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就可以了。如果“白條”入帳部分未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處理,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后(年度終了后4個月為匯算清繳期)稅務機關發現,一要補稅;二要從匯算清繳結束后次日起,到補繳稅款之日至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三要進行罰款(罰款的多少要看情節輕重等方面情況)
具體稅率要根據企業應納稅所的額的多少。
貨到票未到如何財稅處理?
對于由于付款不及時等多種原因,購入的存貨常常出現的發票不能及時到達的情形,為了準確地反映資產、負債、成本的需要,基于會計的重要性原則,應對此類存貨做“暫估入賬”處理。
政策依據: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
年底貨到而發票未到的情況是不少見的,至于有沒有稅務風險,那也要看自己如何處理,只要符合規章,這風險自然沒有,本文有會計學堂提供,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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