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打印的抵扣聯有效嗎
答:有效。
1.認證時限:每月月底前。
2.稅務機關認證:
(1)申請
:納稅人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在申請抵扣前必須向稅務機關申請認證。認證時應攜帶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并領取、填寫《蘇州市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認證申請.結果情況表》。
(2)受理:經認證相符后,在《蘇州市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認證申請.結果情況表》.專用發票“抵扣聯”上加蓋
“認證專用章”的章戳,納稅人將認證相符的“抵扣聯”及《情況表》第一聯裝訂成冊在納稅申報期內向申報征收崗位申報抵扣。
3.網上認證
加入網上認證的企業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掃描或鍵盤錄入,將專用發票抵扣聯的主要信息(包括開票日期.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購銷雙方的稅務登記號.金額.稅額)和發票上的84位密文轉化為電子信息,在嚴密的安全機制下,將電子信息通過網絡傳輸給國稅機關,經國稅機關的防偽稅控認證子系統進行84位解密還原,再與發票明文上的相應內容進行自動對比,產生認證結果,并將認證結果回傳給納稅人。
網上認證系統適用于使用計算機、具備上網功能并有掃描識別設備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使用)。
納稅人應于每月納稅申報前按月打印申報所屬月份的《企業網上認證結果清單》,并把抵扣聯發票按照《企業網上認證結果清單》順序裝訂成冊,在納稅申報期內報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窗口審核確認。

4.提示:
稅務機關運用認證子系統對企業報送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或專用發票抵扣聯軟盤數據進行識偽認證時,對認證不符或密文有誤的專用發票,必須當即扣留;對網上認證結果為“認證未通過”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發現的當日通知企業于2日內持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再次認證,對認證不符的或密文有誤的專用發票,必須當即扣留。
稅務機關應將扣留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及電子數據移送稽查局查處。
企業報送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如果報送征收機關時已褶皺.揉搓,無法運用認證子系統進行認證的,可對企業所取得相應的發票聯進行認證(采集)。
如納稅人未經過認證已申報抵扣的,稅務機關有權責令納稅人將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對2010年1月1日前開具的專用發票,期限為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對超過180天的(從開票日期算起)專用發票“抵扣聯”和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前取得的發票“抵扣聯”,認證崗位不得認證。
所以經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打印的抵扣聯有效嗎?是有效的,只是時間的問題。希望本篇文章內容可以給你帶來幫助!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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