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不要可以嗎?
答:不可以,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為抵扣聯,是購買方扣稅憑證,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不要不可以。

增值稅發票的抵扣聯丟了還能抵扣嗎?
如果自開具之日起到現在沒有超過180天,則有辦法處理并抵扣。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認證當期可以抵扣。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的,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不要可以嗎,答案是不可以,希望大家都可以很好保管自己的發票,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在窗口與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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